天台县中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招标公告
为落实惠民便民服务措施,我院就共享充电宝的投放进行院内比选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参加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天台县中医院投放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
二、项目内容及规模:
天台县中医院投放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,服务期限为两年。
序号 | 项目 | 期限 | 最低场地租赁费 |
1 | 共享充电宝 | 两年 | 3000元/年 |
设置点位:门诊楼:1-5楼、住院楼1-11楼
医院提供场地和配套电源服务,投标单位提供设备和租赁服务,并负责设备、设施日常维护和维修服务。
三、项目要求
(一)投标人资格要求
1.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;
2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充电宝质检合格证明;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。
(二)服务要求
1.商家需有完善的设备正常工作维护预案,具有与共享充电宝数量相匹配的维护服务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;
2.服务响应时间: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;
3.合作期间商家需购买有效的商业保险,若因商家设备及自身经营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,均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;
4.定期(最少一周一次)对共享充电宝设备进行现场清洁、维保,收到报修通知后,及时安排专人上门处理相关事宜。
(三)其他要求
1.根据医院工作要求,定点设置共享充电宝,医院一次性收取场地租赁费用。
2.租用共享充电宝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市场的正常价格,定价需得到院方批准。
3.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,数量及安装地点根据医院实际要求进行。
四、评标办法
采用最高价中标法,报价最高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标。
五、报名及具体开标时间、地点
1.报名时间:2023年5月5日8:00至2023年5月9日11:30
2.报名地点:天台县中医院采购中心
3.开标时间:2023年5月9日14:30
4.开标地点:天台县中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
六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
谈判文件内容:(一式三份,单独密封装订,所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)
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共享移动充电宝配套设备及充电宝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;
3.授权代理商需提交所投放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;
4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5.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、联系方式;
6.公司简介及充电宝产品介绍彩页(含案例、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技术参数、图片等);
7.项目投标方案及报价表(附件一)。
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。
七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梅老师 联系电话:0576-82373641
联系地址:天台县劳动路355号
天台县中医院
2023年5月5日